吉林省2018年度非遗保护补助资金、文保补助资金开始申报
www.041799.com|时间:2017-07-20 17:00|责任编辑:宋元明清|来源: 中国网 阅读量:17952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0日讯 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从吉林省文化厅获悉,吉林省文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连发两个通知,2018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和2018年度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开始申报。
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2018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申报范围及重点如下:
1.入选第四批《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重点扶持冰雪类、传统工艺类项目和急需开展抢救性保护的濒危项目;
2.年度国家和省里确定举办的重大宣传展示活动项目,包括“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参加第五届中国(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展示活动、传统工艺市民体验季活动等;
4.传统工艺类项目按各市州第四批项目总数的10%申报,不足一项按一项申报。冰雪类和濒危项目不限申报比例。
根据《2018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申报指南》,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及相关材料于8月8日前分别报送至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文化厅。
另据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了解,2018年度省级文物保护补助资金申报范围如下:
1、长城资源保护项目。在长城资源辖区内,本年度计划完成1—2个长城资源本体修缮或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
2、文物本体维修项目。本年度计划完成3—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修缮工程。支持重点为古建筑、近现代建筑和革命文物。
3、文物保护标志设立项目。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本年度对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作出标志说明(设立标志牌)。
4、吉林印记项目。按照吉林印记十三五规划,本年度计划完成15个乡村博物馆建设任务。
5、文物安全防护项目。配合文物本体维修项目的实施,本年度重点支持3-5处古建筑和近现代建筑的消防、防雷工程。
6、近两年已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无特殊理由不重复支持。
据悉,项目立项报告于7月20日前报送至省文物局;技术方案于8月30日前报送省文物局;资金联合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于9月30日前分别报送至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各地、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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