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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城市年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www.041799.com|时间:2017-02-06 11:29|责任编辑:李陈默|来源: 互联网   阅读量:12509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出台

省会城市年内基本清除黑臭水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置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末,完成城镇污水处置设施全笼罩,城市污水处置率要达到95%。

规划明确,到2020年末,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完成全搜集、全处置;县城不低于85%,其中东部地区力争达到90%;建制镇达到70%,其中中部地区力争达到5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提早一年完成。

截至2015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置能力已达到2.17亿立方米/日,城市污水处置率达到92%,县城污水处置率达到85%,全国城镇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目的。但是,我国如今仍存在污水处置设施建设区域散布不平衡、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老旧管网渗入严重、重建设轻管理等突出问题。对此,规划制定了具体的目的和办法,要务完成城市污水处置设施建设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改变,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改变,由“污水处置”向“再生利用”改变。

规划提出,到2020年末,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之内。直辖市、省会城市、筹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末前基本清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末,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有害化处置率达到90%,其他城市达到75%;县城力争达到60%;重点镇提升5个百分点,初步完成建制镇污泥兼顾集中处置处置。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污水管网12.59万千米,老旧污水管网改造2.77万千米,合流制管网改造2.88万千米,新增污水处置设施规模5022万立方米/日,提标改造污水处置设施规模4220万立方米/日,初步构成全国一致、整体笼罩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置监管系统。(记者 赵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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