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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今起调整合理管控流动性

www.041799.com|时间:2016-08-08 13:06|责任编辑:叶子琪|来源: 互联网   阅读量:16994   

8月8讯: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今起调整合理管控流动性

8月8日开始,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的管理请求进行调整。与去年9月的调整对比,此次调整主要表目前把单日开仓限额调整为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和增强期权持仓立案申报管理等方面。

中大期货副总经理景川对质券时报记者表示,去年金融市场大幅动摇时,上交所出台对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的管理办法,目标在于稳固市场预期,保证期权市场安稳运转,事实证实也获得了好的成效。今年的此次调整,则重在过度合理管控流动性,同时强化对机构的报备管理,属于一种稳健的政策调整。

上交所公布的《关于进一步骤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有关事项的告诉》称,为有用施展期权产品的市场功能,保证期权市场安稳运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义务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8月8日起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详细而言,新规将单日开仓限额调整为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总持仓限额的2倍,最大不超出1万张。同时,期权经营机构将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提升到2000张以上的,应该在调整的前一交易日填报《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报备表》,向上交所进行立案。立案材料应由期权经营机构期权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金融证券市场的任何规则,都是同时针对多空两边的,所以规则自己其实不会对某个单一方面形成影响。”景川指出,去年以来管理层及时出台了多项办法,对市场的安稳运转起到了积极用处。

上交所还称,在告诉公布前,期权经营机构已将投资者权利仓持仓限额提升到2000张以上的,应该在2016年8月13日前向上交所提交《股票期权持仓限额报备表》。期权经营机构应该尽快将持仓限额的管理请求告诉客户,及时调整客户的持仓限额标准,并做好相应的前端控制和管理工作。

据了解,上交所2015年9月7日公布的《关于增强上证50ETF持仓限额管理有关事项的告诉》同时废除。当日,上交所将单日买入开仓限额调整为单日开仓限额,对投资者单日买入开仓与卖出开仓实行合并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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