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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稳赢一号太平人寿“福禄倍至”惊现“多重给付”

www.041799.com|时间:2016-08-10 18:17|责任编辑:苏婉蓉|来源: 互联网   阅读量:10380   

8月10讯:太平人寿稳赢一号太平人寿“福禄倍至”惊现“多重给付”

一次重疾理赔后保险合同即宣了结止?这一在行业内通行已久的重疾险产品设定,目前已经开始产生变化。日前,宁靖人寿在其重疾保证产品系统中再添新成员,重磅推出全新的重大疾病保险——“宁靖福禄倍至重疾保证筹划”系列(以下简称“福禄倍至”)。其在重疾理赔上采取了“多重给付”的方法,将保证范围内的66种重大疾病分组进行多重给付,最高赔付次数可达3次。同时还包含14种多发的轻症疾病额外给付、宽免保费等义务,为重疾保证大大“加码”。“多重给付”是“福禄倍至”最具特色的一项设定,其所保证的66种重疾被划分为三组,被保险人一旦罹患重疾,先行赔付一倍基本保额,保险合同依然连续有用。假如被保险人在尔后又罹得了重疾,且该疾病与第一次罹患的重疾不在同一组别,公司即再赔付被保险人一倍基本保额,在保险期内,最高赔付次数能够达到3次。

为何会出现“多重给付”这一设定?归根结柢还是源于市场的需求,特别是重疾患者的需求。最近几年来,尽管重大疾病的病发率还在陆续爬升,病发年纪日益年轻化,但医疗技术水平的连续提高,使重大疾病的治愈率已明显提高,按某些调查数据显示,癌症患者的5年生计率已经达到了30%,很多罹患重疾的病人在获得及时有用的医治后,愈后成效优越,慢慢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然而,普通来讲,罹患过重大疾病的人,因为身材机能受损,身材情况不如之前,再次得病的风险比普通人要大得多。然而如今市场上的传统重疾险,广泛采取的规则是,被保险人初次确诊罹患重大疾病,在产生重疾理赔后保险合同就终止了,而在现行的核保规则下,也基本再没办法购置其他的重疾产品,他们的健康保证就产生了“缺口”。“福禄倍至”的“多重给付”设定,恰是补充这一缺口的有用处理方案。值得一提的是,这款产品还具有人性化的宽免义务设定,即交费期内,当被保险人初次不幸罹患重疾后,公司将宽免其他下一切未交保险费。“福禄倍至”除过在保证范围上扩大到66种重大疾病品种,宁靖人寿还特殊提供了如稍微脑中风、原位癌、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等14种较为罕见的轻症疾病保证,客户一旦产生保证义务中的轻症,便可获得20%基本保额的额外赔付。“重症+轻症”的形式使客户在得病的多个阶段都能够获得资金赞同,早发现早医治,提高疾病的治愈率。

另外,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全方位保证需求,“福禄倍至”还特殊提供附加意外损害保证供客户选择,意外身死、伤残,公共交通及自驾车意外身死及伤残,最高给付可达2倍该附加险基本保额,为客户整体打造涵盖重大疾病、轻症、意外等一体化的超强防护。“福禄倍至”系列产品包含“宁靖福禄倍至重疾保证筹划”和“宁靖福禄倍至B款重疾保证筹划”两款。“福禄倍至”保至毕生,“福禄倍至B”则配置了保至65岁或80岁的自在保险期间及满期返还保额等多项产品好处,供不一样客户按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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