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top
金财网 > 资讯

武汉公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要求司机为本市户籍或持居住证

www.041799.com|时间:2016-10-15 13:01|责任编辑:子墨|来源: 互联网   阅读量:15133   

新华社武汉10月14日专电(记者李劲峰、廖君)武汉市法制办14日发布网约车经营服务、私家小客车合乘出行等管理文件征询看法稿。在网约车管理征询看法稿中提出,请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具有武汉市户籍或许获得武汉市栖身证。

此次发布的《武汉市网络预定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行细则(征询看法稿)》中提出,保持高品质服务、差别化经营的发展原则;施展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用处,调理网约车数目和运价。

武汉市在征询看法稿中提出,请求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相符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载功能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配、应急报警装配;车辆具有车身电子稳固系统,轴距不小于2700mm等要求要求。

在网约车驾驶员请求要求方面,驾驶员应获得相应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法、危险驾驶犯法、吸毒、喝酒后驾驶、最近持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暴力犯法等记载。同时,驾驶员请求之日前5年内,无被撤消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记载。

针对“顺风车”等网络拼车领域,武汉市发布的《私家小客车合乘出行指点看法(征询看法稿)》中提出,车辆一切人为武汉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非营业性小客车不得提供合乘出行;每千米合乘费用不得高于巡游车千米租价的50%;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出两次。

据介绍,这批征询看法稿文件由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草拟。此次征询看法期截至10月20日,为期一周。社会各界与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法,提出看法和建议。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热搜:司机,武汉,管理,司机,武汉,管理 收藏
精选
adr03